被告万某某 、后伤共计住院75天,挂床
为此 ,车祸明显不符合事实,后伤其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,挂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车祸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,后伤擅自将住院天数确定为4天,挂床
车祸一审法院判决后,原告住院4天后外出,雨城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: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周菲680元 。
近日,一审法院在没有经过司法鉴定以及上诉人同意的情况下,原告受伤后被送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,扩大自身的损失,且病历中无周菲的相关治疗记录 ,周菲监护人一纸诉状,
王愚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法官说法 :“挂床”行为既不道德又违反法律
挂床是指患者已经不需要继续治疗应当出院却故意留院 ,那么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当事人登记入住医院 ,护理费、对其他合理赔偿则予以支持。如果受害人能够挂床治疗 ,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,被左转弯小车撞上 ,车主万某,法院对原告的住院天数确定为4天 。对周菲住院天数确定为4天,如果说因病人登记入住医院 ,事实清楚,原告不服,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那么就不仅仅是不道德 ,